某業主住在小區的一樓,被物業通知要求交電梯費。該業主就納悶了,住在一樓,又不用電梯為什么要交電梯費呢?并且,物業還振振有詞地說:“根據我國《物權法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,‘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權利,承擔義務;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。’所以,住在一樓也必須交電梯費?!?/span>
那么,住在一樓,真的需要交電梯費嗎?
我國《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規定:物業服務費包含物業共用部位、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、維護費用。也就是說,物業費里面已經包含了電梯的運行、維護費用。不但住在一樓的業主,就是住在高層的業主也不需要再另行繳納電梯費。如果物業另行收取電梯費,就屬于重復收費。
綜上所述,住在一樓的業主,也需要交電梯費;但電梯費已經包含在物業費中,不需要再另行繳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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